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招生简章
自考简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教育制度的一项创举。它具有在职业余,灵活开放,宽进严出,严格规范的特点,无需入学考试,教育质量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度和国际认可度,享有国民教育同等学历资格,毕业证书由教育部统一监制。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由南京政治学院为主考院校的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自学考试,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开考(国家教育部赋予本专业代码:专科-030310独立本科-030311)。 专业特点 专业分专科(设有经济管理,行政管理两个方向)和独立本科段,是专,本 衔接,军地通用,服务军队,适应社会的复合型,应用型专业,适合广大干部和士官在职学习。 课程设置 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专科段课程设置表 经济管理方向 行政管理方向
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表
1、带有代码(XXXXX)的课程为全国统考课程;带有*的课程为军队特设课程(下同) 2、经济管理学,政治学类各专业及军需,财务,军队指挥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其他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须加考本专业专科段开设的其中五门课程:政治经济学(财经类),行政管理学,现代军事管理学,法学概论,国防经济学。已学过上述课程的可按有关规定免考。 3、考生可免考英语,但须再加考3门选考课程,学分合计不得少于14学分。 报名办法 (一) 报名条件:军队(含武警),士官和在编职工,具有高中(中专)文化程度的可报考本专业专科段;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科以上学历的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不得擅自在媒体上发布招生信息,不得在地方设点招收考生。 (二) 报名程序:报考者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审批,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5月份报考当年10月份开考的课程;11月份报考次年4月份开考的课程。考生报名时要填写《考试课程申报表》,并交纳考务管理及辅导费,教材费,首次报名的新考生需填写《考生报名登记表》,交6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验,汇总后统一报专业考委办公室注册,发给准考证。 (三) 报考要求:考生根据每半年公布的考试科目,自愿选报考试课程,每人每次报考的课程不超过4门,同意半天内开考的课程,考生只能报考其中1门。 免考办法 (一) 免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和专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生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专业的,均可按规定免考已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 免考门数:报考专科段的考生,最多可免考三门课程;报道考本科段的考生最多可免考四门课程,凡按规定准予免考的课程,免考者同时获得该课程的学分; (三) 报考同一学历层次第二专业的免考: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名专科段,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独立本科段,可免考学过且考试成绩合格的名称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 (四) 报考高一学历层次的免考:专科毕业报考独立本科段,可免考已学过的且成绩合格的公共政治课(同类课程可相互替代)。其中其他专业的自学考试专科毕业生还可以免考独立本科段,专科段中课程代号完全相同的课程。 (五) 部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课程: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独立本科段或专科段,可免考独立本科段,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一般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课程;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二)”课程;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文类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课程等。 (六) 获得有关证书者可免考的相应课程:1,获得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含以上)证书(或笔试部分成绩合格)者,或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委(厅,局)组织的成人高等教育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二)”课程;2,获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含一级B)及以上证书者,或获得全国NIT《计算机操作基础(windows95)》模块及其他任意模块者(共两个模块),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七) 免考审批程序:考生在办理课程免考手续时,应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复印件(须由原学校教务科(处)签章以及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审核,签章),在报考时向考点提出免考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免考课程申报表》,缴纳免考手续费。经考区,大单位考办审核后,报主考院校审批。各大单位考办,考区一定要对毕业证书和免考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各大单位考办统一复印,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主考学校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批后,一份留主考学校备案,一份由大单位考办(考区)存档。上报的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一定要清楚,完整,包括证书和成绩单的封面及底业,特别是考生毕业院校的印章,签署时间,一定要清晰可辨,《免考课程申请表》各栏不得漏填。 转考办法 (一) 考生因复员,转业,工作调动,无法在原大单位考办参加考生,可提出转考申请。考生使用的12位新编码准考证号为其终身考号,接收考区不再为转来考生重新编号和制作新准考证。 (二) 考生跨区转考由考区之间直接办理有关手续,但原考区须将转考介绍信存根报专业考办备案,原考区应留存根复印件。 (三) 考生应在开考前4个月向原考区递交转考申请,原考区必须在开考前三个月将《转考介绍信》,考生《报名登记表》和《考生成绩单》等有关材料寄达接收考区。 (四) 考生原则上在接收考区办理课程申报手续,缴纳考务辅导费。若考生在原考区已报课程并缴纳有关费用,接收考区不再收取,但负责为考生申领试卷。 学历证书颁发 各门课均实行学分制,考生必须修满应考课程的学分。 (一) 专科段:经济管理方向或行政管理方向,考完全部课程,成绩及格以上,累计达到74学分,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分别发给国家承认的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经济管理方向或行政管理方向大学专科毕业证书。 (二) 独立本科段:考完全部课程,成绩及格以上,累计达到70学分,毕业论文及格并思想品德考核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的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及本专业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凡毕业论文为经济或经济管理方向的。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毕业论文为政治或行政管理方向的,授予法学获管理学学士学位。 (三) 自考证书查证网址: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