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学教育·成人学历|资格考证|普通话|从业资格证|职业技能|职称代评/日语高考/赴日就业/韩国升学/日本留学 > 职业教育 > 招生简章 > 正文

理财规划师招生简章

2013-04-22 10:28 来源:未知 文字:(,,)
全国统考|理财规划师|江西|考区|申报条件
职业定义
运用理财规划的原理、方法和工具,为客户提供理财规划服务的专业人员。 
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3)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专科三年级以上学生。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并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本标准中相关专业是指: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详情加专线QQ:1241377264  电话:15083738188洪老师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会展策划师招生简章

下一篇:秘书培训招生简章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