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考|秘书|江西|考区|申报条件 职业定义 从事办公室程序性工作、协助上司处理政务及日常事务并为决策及实施提供服务的人员。 五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四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五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 (3)取得四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4)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专科三年级以上学生。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二级秘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详情加专线QQ:1241377264 电话:15083738188洪老师 |